记者31日从江苏省商务厅获悉,《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》将于4月1日起施行,其中明确预付卡消费要设置15天冷静期,消费者有权自付款之日起15
扫码分享至朋友圈
预付款虽然进入了商家账户,但钱还是消费者的钱,只不过是提前付款而已。在扣除商家之前的履约成本后,消费者有权拿回属于自己的剩余部分。